谁会数十年不买衣服呢?我就是。
家里的一个侄儿考上了大学,我和老伴要赶回去赴宴。
头一天,老伴就张罗着要去买衣服,问我要不要。
我照例是坚决不要的。
其实,小时候,我是很盼过年的,因为过年有新衣穿。
后来长大了,经历了一次又一次锥心蚀骨的苦痛之后,
对于穿衣,再也没有了那一份热烈的期盼。
我的每一件衣服,简直都有十年以上的历史。
裤子的裆炸了,我就补一补,拉链坏了,拿去换一换。
于是补了又补,换了又换。
冬天出门,我很忌讳在亲戚家过夜,倘若万不得已在亲戚家留宿,我常常固执的和衣而卧。
几十年来,除了在老伴面前无所顾忌,我是羞于当着旁人的面解衣的。
单从最外面的一套衣裤看上去还算人模狗样,可是里面简直没有一件是得体的,
要么破旧了,要么小了,要么夏衣冬穿。
而到了夏天,我永远只有两件汗衫,两条短裤。
其中一件汗衫,记得还是有一年下雨,我到姐家里去,衣服湿透了,姐就让我把外甥的一件汗衫穿回了。
至今,我的衣服和鞋子,还有外甥和姐夫穿过的旧物。
昨天,我依然穿着一件老旧的汗衫,一条老旧的没膝的休闲短裤,
陪着一身新衣的老伴一起出门了。
天下着雨,我们没有打伞,和另外三个陌生人一起,一共五个人挤上了同一辆的士。
车沿着蜿蜒曲折的九十里长港走了一个小时便到了。
我们先去看望堂姐。
这是我们王家排行老二的一个姐,今年七十多岁了,
她和我是共爹的。我们这里的“爹”,实际上是北方的“爷爷”,
而我们这里的“爷”,实际上是北方的“爹”。
姐一见到我,就指着我的头,嗔怪的说: “哎哟,我的细兄弟吔,你为么什总不爱剃头呢?”
是的,除了不爱买新衣之外,我还有一个怪癖,便是不爱剃头。
我一共有五个姐,每个姐见到我,都愛拿我的不剃头这件事诟病一番。
我这个人,要么把头发蓄的长长的,要么直接剃一个光头。
为啥要剃光头呢?因为从光头到毛囊发芽,再到一头长发要经历一个春夏秋冬,剃一次便可以管一年。
我对姐和在座的哥嫂们说,我这个人,生来便是一个叫花子命。
你们吃酒席,一个个西装革履,你看我,这么远的路,趿着拖鞋就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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